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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榮民年輕時對國家的付出,是否可請輔導會透過跨部會協調,針對無職榮民若罹患癌症末期的自費用藥及治療,能協調爭取補助,並且能夠讓榮民不僅是在榮民醫院體系,甚至台大醫院、成大醫院等也都能享有此醫療福利。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考量榮民年輕時對國家的付出,是否可請輔導會透過跨部會協調,針對無職榮民若罹患癌症末期的自費用藥及治療,能協調爭取補助,並且能夠讓榮民不僅是在榮民醫院體系,甚至台大醫院、成大醫院等也都能享有此醫療福利。
答覆:

一、無職業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時,其使用經本會核准補助之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由本會補助,經查黃君使用品項非屬本會補助範圍。
二、黃君之建議囿於國家財政有限,未來將視財政狀況,滾動調整本會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
 

發布日期: 113-09-30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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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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