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9-10-06 資料來源:人事處 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第15條第2款「發放機關應於每月一日將定期退撫給與直接撥入領受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或專戶。遇假日而金融機構作業未能配合,致無法於當日發放者,於假日後第一個上班日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