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5-08-25
- 資料來源:法規會
案例摘要:
阿吉因好奇,而在汽車旅館裡架設針孔攝影機偷拍情侶偷情的鏡頭,阿吉有罪嗎?
研析意見:
(1)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第二款對於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設有處罰的規定。
(2)但依刑法第三百十九條規定須告訴乃論。
(3)本案阿吉在汽車旅館裡架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就是竊錄,情侶偷情的鏡頭,是屬於他人非公開之活動,故如被竊錄的情侶提出告訴時,就會受到處罰。
(基隆市榮服處法律顧問游蕙菁律師提供)
[文中所援引之相關法規如有變動,仍請注意依最新之法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