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主修資訊相關領域尤佳。 2.具電腦實務經驗及資訊處理能力者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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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訊應用系統專案採購簽辦作業、規劃、設計、建置及履約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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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統計資訊處) |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先寄至<chiapin@mail.vac.gov.tw>),於114年5月2日前掛號郵寄本會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代理技士職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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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24 | |
114-05-02 | |
114-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