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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職務編號:A150321)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職務編號:A150321)
職系: 電機工程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近三年考績2甲1乙以上且近三年內未受申誡以上行政懲處者。
三、熟悉電腦繪圖軟體、簡報製作及相關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具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精神。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事項: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會本部水電、空調及消防設備招標、管理與維護事項。
二、會本部榮光大樓辦公房舍及設備調配管理與修繕事項。
三、會本部財產房屋保險事項、環保節能減碳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行政管理處)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專業知能」1科50分鐘)。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四、資料說明:
(一)「外補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其他→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二)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或odt檔案格式),於114年12月15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郵寄至vac096852@mail.vac.gov.tw (傅專員,聯絡電話:02-27571471),以利彙整作業。

有效期間(啟): 114-11-26
有效期間(迄): 114-12-15
發布日期: 1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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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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