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 | |
| 薦任第6職等至第8職等 | |
| 輔導員(A980080) | |
| 社勞行政(A102)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或相當等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升官等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專業證照:具社會工作師證書者尤佳。 6.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7.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成績分數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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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社勞行政及一般行政業務。 2. 榮民(眷)服務照顧等工作。 3. 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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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蘭市校舍路200號 | |
1.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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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12-01 | |
| 114-12-09 | |
| 114-12-01 |
附件下載
|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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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宜蘭縣榮服處輔導員外補甄選職缺公告1141120.pdf | 114-11-28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