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篇】我是當○年(4-9年,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的兵,我想去榮總(或榮總分院)看病,要如何才可以免掛號費?
- 發布日期:109-05-08
- 資料來源:就醫保健處
您必須先確認是否已持有還在有效輔導期限內的「核認證明」(106年1月16日起退伍者或是106年1月16日後才申請身分核認者,為持有「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在您於無職業狀態時(以健保投保類別判定有無職業),到榮總(或榮總分院)就醫,就可享有掛號費優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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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日期:11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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