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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週」-正確用藥篇~~"吃藥不能防感冒、喝水休息健康到"~~

  • 發布日期:112-03-16
  • 發布單位: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吃藥不能防感冒

吃藥不能防感冒

「消費者保護週」~正確用藥篇~    (圖/文 王麗雯藥師) 

正確使用綜合感冒藥:五要、五不
【五要】
1.「要知道」
感冒大部份是由病毒入侵所致,綜合感冒藥主要的作用是緩解症狀,不能預防感冒。一般健康成人在充分休息、補充水分或電解質後,感冒症狀會在一到二週內痊癒,因此,有感冒不一定要服用藥物
2.「要問藥師」
感冒常出現頭痛、咳嗽、鼻塞、流鼻水、發燒等症狀,不是每一種綜合感冒藥都對這些症狀有效,要看成分才知道,所以購買使用前應告知藥師目前的症狀,選擇合適的藥品使用,以免造成身體不必要的負擔。
3.「要告知」
看病或至藥局購買藥品時要清楚表達有無對藥品或食物過敏、曾經發生過的疾病、目前正在服用的藥品、是否需要開車或從事操作機械等需要專注的工作、女性需告知是否懷孕或預備懷孕或哺乳等。
4.「要看標示」
要看藥品的藥盒或說明書(仿單)的成分、適應症(用途)、使用劑量、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副作用、有效期限與保存方式,按指示服用藥品,並保留藥品包裝外盒及說明書(仿單)。
5.「要遵醫囑」
要依照醫師、藥師所給予的資訊用藥,不分享綜合感冒藥給別人。而6歲以下幼童,不建議自行使用綜合感冒藥,應就醫治療。

【五不】
1.「不過量」
感冒症狀不會因為增加綜合感冒藥的服用劑量就會好得比較快,反而還會增加副作用的風險。綜合感冒藥通常含多種複方成分,例如含有乙醯胺酚的成分(用於退燒止痛),若過量會導致肝損傷;含有抗組織胺成分(用於舒緩鼻塞、流鼻水),服用可能引起嗜睡作用。
2.「不併用」
綜合感冒藥含有多種藥品成分,當服用綜合感冒藥時,不建議再與其他的感冒藥品合併服用,以免過量服用同類的藥品。如需要合併服用其他藥品時,應主動告知醫師或藥師正在使用的藥品,聽從醫師與藥師的建議服藥,以免產生不良反應。
3.「不輕忽」
感冒若有嚴重症狀要立即就醫,不要依賴自行購買的綜合感冒藥而延誤就醫。如持續服用綜合感冒藥三天以上症狀仍未改善,請與醫師或藥師聯絡並儘快就醫。
4.「不飲酒」
使用綜合感冒藥期間應避免飲酒,綜合感冒藥部份成分與酒精會產生交互作用,可能加重嗜睡情形,甚至造成肝臟損傷。
5.「不亂買」
如需購藥,應至有藥師執業之合法藥局購買,並檢視外包裝有無衛生福利部核准的藥品許可證字號,不買來路不明的藥品,遵守「不聽、不信、不買、不吃、不推薦」原則。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正確用藥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