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 | |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 組員(A020040) | |
| 綜合行政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2.銓審:曾經銓審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及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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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辦理營繕工程。 2.工作班(含委外清潔工)每日工作分配管理、督導花卉草木(坪)種植。 3.房屋設施維修管理及公共建築物安全檢查申報。 4.工級人事。 5.水電、機電管理維護。 6.配合本家夜間及假日輪值。 7.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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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市七股區三股里147號 | |
| 1.本職缺應徵作業報名方式: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 【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語文檢定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聯絡方式:06-7880664分機111;聯絡人: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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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6-01 | |
| 115-06-09 | |
| 115-06-01 |
附件下載
|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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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里榮家組員外補公告.pdf | 115-05-28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