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 | |
| 師(三)級 | |
| 護理師(W610070)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專科以上護理科系學校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公職護理師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類科考試及格(含檢覈)。 3.專業證照: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4.經歷:具護理工作3年以上經驗者(請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且須能配合輪值班者。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6.其他:男性需役畢,並請檢送退伍證明文件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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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能獨立使用安全性評估工具完成所有榮民評估工作。 2.能撰寫護理之個別化照護計畫,並確實執行。 3.具承辦業務統計分析等文書能力。 4.每月需配合業務執行,採輪班制。 5.住民醫療服務照顧等工作。 6.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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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1010號 | |
1.本職缺應徵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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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6-05 | |
| 115-06-16 | |
| 115-06-05 |
附件下載
|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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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蘭榮家護理師遴補公告.pdf | 115-06-03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