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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榮民證具結書

申辦項目: 補發榮民證具結書
服務說明: 榮民證遺失或損毀者,可申請補發榮民證。
申請條件: 已領過榮民證之榮民,榮民證遺失或損毀者。
應備證件: 檢附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最近3個月1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交付方式: 臨櫃現場申請補發
洽辦單位: 各縣市榮民服務處
備註:

另須填寫具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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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更新日期 下載次數
具結書.pdf 110-12-24 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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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22307
  • 最近更新日期:1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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