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13-10-15
- 資料來源:就學就業處
本會職訓中心太陽能光電實務班技術士技能檢定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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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動部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13條規定略以:其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合格。職訓中心太陽能光電訓練場為因應訓練職類需日照充足無遮蔽特性,術科訓練場設置在消防大樓頂樓,囿於崗位數及面積不符合乙級考場標準,爰無法申請技術士技能檢定場地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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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於全國委託辦理太陽能光電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機構計9處,北部地區有華夏科技大學(新北市中和)、健行科技大學(桃園市中壢)、台電公司訓練所(桃園市龜山)等3處;技檢中心會依據考生選擇志願就近分配檢定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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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案因訓練場地關係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前原場地接受專案技能檢定,職訓中心將比照疫情期間,辦理「術科檢定前輔導訓練」方式,於結訓前調查意願,在不影響在訓班隊前提下,由班導師擬定輔導訓練課程計畫,並由參加者自付意外保險及材料費,經中心主任核定辦理輔導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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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職訓中心太陽能光電實務班技術士技能檢定配套說明.pdf | 113-05-15 | 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