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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調整薪資門檻,使與現行約聘僱公務員薪資接軌;將「全額停發」改為「差額或比例減發」,增加彈性。

類別: 退除給付
問題: 建議調整薪資門檻,使與現行約聘僱公務員薪資接軌;將「全額停發」改為「差額或比例減發」,增加彈性。
答覆:

一、本會為退除給付支給機關,辦理各項退除給付發放事宜,均須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主管機關國防部相關函示規定辦理。
二、本案立法院翁曉玲委員及葉元之委員分別於115年4月9日及4月22日於立法院提出相同質詢事項,本會業於115年4月21日及5月4日函請主管機關國防部研議辦理。
 

發布日期: 115-09-15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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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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