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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會是否考量舉辦休閒型態班次,如書法、繪畫、陶鑄、樂器彈奏?

類別: 就學就業
問題: 輔導會是否考量舉辦休閒型態班次,如書法、繪畫、陶鑄、樂器彈奏?
答覆:

一、本會辦理職業訓練之目的,係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3條規定,旨在提升退除役官兵就業專業技能,協助訓後轉銜職場順利就業,爰相關職訓班隊規劃,均以就業需求為主要考量,以確保預算支用符合法規目的。
二、有關建議本會舉辦書法、繪畫、陶鑄及樂器彈奏等班次,因係屬個人興趣與休閒藝文範疇,與本會以就業為導向之辦訓目的不同。基於預算資源運用效益,相關職訓經費應優先投入具就業潛力之專業技術課程。

發布日期: 115-09-15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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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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