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養養護 | |
| 建議上級機關研議調整就養門檻,不應計算子女所得列計規定,以更符合現今社會實際需求。 | |
一、政府安置榮民就養,係以照顧年邁貧困或身心障礙亟需照顧之榮民為對象。為使有限預算能運用於照顧需要之榮民,需訂定一定條件辦理,並非所有榮民均享有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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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9-15 | |
| 服務照顧處 |
| 就養養護 | |
| 建議上級機關研議調整就養門檻,不應計算子女所得列計規定,以更符合現今社會實際需求。 | |
一、政府安置榮民就養,係以照顧年邁貧困或身心障礙亟需照顧之榮民為對象。為使有限預算能運用於照顧需要之榮民,需訂定一定條件辦理,並非所有榮民均享有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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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9-15 |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