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8-08-15
- 資料來源:行政管理處
本會代理主任委員李文忠兩週前要求各處及所屬機構全面檢視經管業務,經代理主委、副主委、主任秘書召開八次會議,於今日提出十七項改革建議,將交由新任主委拍板定案。
本會改革建議分為積習改革與制度改革兩部分,在積習改革部分,各級首長、主管、轉投資事業經理人支用特支費、公關費或業務費,必須基於公(業)務需要,無關公(業)務不得支用,尤其是轉投資事業經理人,如違反規定情節重大者,將檢討撤換;公務車之使用僅限於公務;嚴令長官、同仁不得接受部屬、廠商及利益關係人邀宴及饋贈,但公務禮儀、民俗節慶不在此限;同仁不得接受被服務榮民眷財產及遺產,違者調職、記過以上處分或移送法辦;長官及上級機關到所屬機構督導、視察,除車輛接送外,不得在機關外迎送。
在制度改革方面,基於性別平等,人事升遷必須將合格之不同性別同仁同時提報,確保女性同仁權益。基於公平原則,對軍職轉任及高普考試晉用人員應公平考量拔擢。
在醫院人事方面,榮民醫院總院副院長以下人事,將由各榮總自行決定報會核備,如違反法令規定或有重大瑕疵,得敘明理由予以退回。各榮總應於一個月內建立專業評鑑、甄審制度,以杜絕外界關說。
為顧及勞工權益,各榮民醫院對於已到期應重新招標之勞務承攬契約,將原派駐於機關執行非醫療核心業務之派駐勞工,併計其服務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日數。另就輔導會補助計畫之進用人員,已督請各榮院,應簽訂不定期契約。
有關農場住宿、門票、餐飲及農特產品銷售之優惠,未來將區分為榮民、同仁(含退休同仁)、公務、業務推廣等項目,明確律定優惠對象、項目及折扣。另賦予場長一定權限,但不得因職務、關係,有任何特殊待遇,亦不得濫用業務推廣名義。
為降低採購違失,採購人員晉任以具專業證照者優先,另為避免新手不熟稔業務、法令,採購人員任期不得低於一年,每年採購金額達一定金額以上機關,將建立定期輪調(辦)制度。
新任主委馮世寬秉於改革理念,已透過管道表達全力支持的態度,本會將以上述改革作為新主委就任的獻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