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項目: 補發榮民證具結書 服務說明: 榮民證遺失或損毀者,可申請補發榮民證。 申請條件: 已領過榮民證之榮民,榮民證遺失或損毀者。 應備證件: 檢附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最近3個月1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交付方式: 臨櫃現場申請補發 洽辦單位: 各縣市榮民服務處 備註: 另須填寫具結書。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更新日期 下載次數 具結書.pdf 110-12-24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