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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退將常藉諸多名義接受大陸統戰團體落地招待,引起國內媒體關注,也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建議輔導會以榮光雙周刊加強宣導,降低退將赴大陸接受招待。 | |
(一)退役將領若非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所規範之人員,目前並無法律規範、限縮禁止。 (二)本會為提醒榮民/眷赴大陸地區事宜,製作「榮民眷赴大陸地區貼心小叮嚀」、「榮民榮眷協力國家發展參考資料」等宣導摺頁並刊載榮光雙周刊,以維護榮民/眷安全與權益,並建議談話摘要及基本立場,以避免談話內容遭斷章取義渲染。 (三)本會各所屬機搆藉由座談、訪視、榮民代表懇談會及各種聯繫方式,邀請退役將領參與,以聯絡情感,溝通意見,提醒注意言行及若赴陸應宣揚國家自由、民主、法治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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