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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案件處理流程圖

  • 發布日期:105-09-12
  • 資料來源:法規會

國家賠償案件處理流程圖

依行政院所屬機關(構)處理國家賠償事件得逕行決定賠償金額限度表:

一、本會得逕行決定者為賠償金額未滿新臺幣500萬元案件。

二、本會所屬三級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得逕行決定者為賠償金額未滿新臺幣300萬元以下案件。

三、本會所屬四級機關得逕行決定者為賠償金額未滿新臺幣100萬元以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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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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