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
| 委任第5職等至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 技士(A150320) | |
| 測量製圖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 一、大專以上畢業,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近三年考績2甲1乙以上且近三年內未受申誡以上行政懲處者。 三、具有都市計畫、國(公)有土地與財產管理相關業務工作經驗尤佳。 四、熟悉電腦繪圖軟體、簡報製作及相關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事項: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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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協處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相關業務。 二、協處國有土地移撥與被占用土地處理業務。 三、地籍資料查核及地籍圖、都市計畫圖、航測圖等圖資套繪與整理。 四、人民陳情案件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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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行政管理處) |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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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1-15 | |
| 115-01-21 | |
| 115-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