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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員
職系: 社會工作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銓審: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未受轉調限制,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
4.獎懲: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3 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5.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長照證書尤佳。
6.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7.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綜辦單身榮民動產品變賣、解繳案件。
2.綜辦單身榮民不動產巡勘、管理、變賣、解繳案件。
3.綜理堂隊行政事務管理、住民服務照顧及管理系統資料登載。
4.辦理單身榮民善後事宜。
5.綜辦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D7 有關遺產處理情形業務。
6.榮靈祠管理及本家節慶與長官祭祀活動。
7.配合平日及假日輪值。
8.臨時性交辦及組內業務支援等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倘未滿5 年則檢送任公職期間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無則免附)、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 個PDF 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 科)。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 資料說明:
(1)「外補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輔導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2)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或odt檔案格式),於115年10月20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寄至vhtyu0089@mail5.vac.gov.tw
5.聯絡電話:(03)368-1140#231;聯絡人:人事室組員周惠貞小姐。
有效期間(啟): 115-10-12
有效期間(迄): 115-10-20
發布日期: 1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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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更新日期 下載次數
桃園榮家社會工作員外補職缺公告.pdf 115-10-0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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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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