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保健 | |
榮民至軍醫院就醫,建議病房費價差、 掛號費或部分負擔優惠或減免,比照榮民醫院計收。 | |
一、榮民至軍醫院就醫補助及優免如下: (一)健保6類1目之無職業榮民、義士及遺眷家户代表:免掛號費及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二)有職業榮民:持榮民證免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費用按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須自行繳納健保部分負擔費用,無特别補助。 二、本會補助無職業榮民及遺眷家戶代表2人病房費差額,僅限榮總係因榮總病房需求量大較為壅塞,為使病情較嚴重之榮民易入住榮總病房,以獲得完善之醫療服務;至其他醫療院所皆無病房費差額補助。 |
|
109-10-08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