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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養殖專區 輔導會未同意縣府撥用

  • 發布日期: 109-09-22
  • 資料來源: 事業管理處

有關聯合報109年9月20日刋載「台東養殖漁業專區退輔會同意撥地」報導,本會澄復說明如下:

報載本會同意撥用知本地區150公頃土地予臺東縣政府乙節,本會鄭重澄清此與事實不符。查臺東縣政府規劃設立之養殖漁業專區係採分年分期辦理開發,第一期規劃範圍中之42.54公頃,為本會臺東農場經管土地,本會基於地方發展需要,同意縣政府納入養殖專區規劃,惟該等土地農場仍有公用需求,本會並未同意由縣政府辦理撥用。

為強化臺東當地水產養殖業發展,本會將持續依縣政府公共設施整建與在地養殖業需求配合辦理,並請縣政府依「養殖漁業公共建設補助及維護管理要點」籌編經費,辦理該等設施之後續維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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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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