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 |
師(三)級 | |
護理師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專科以上護理科系學校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類科考試及格(含檢覈)。 3.專業證照: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4.經歷:具護理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請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且須能配合輪值班者。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6.其他:男性需役畢,並請檢送退伍證明文件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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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預防保健、醫療及門診業務,且運用評估工具完成住民相關評估工作。 2.住民疾病(含傳染病防治)照護及健康促進、緊急傷病處置、預防及評估意外事件等事項。 3.撰寫住民個別之護理照護計畫,並確實執行。 4.辦理業務統計分析及文書能力且配合執行機構評鑑相關業務。 5.輪值夜間及假日值勤勤務。 6.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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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六市榮譽路160號 | |
1.本職缺應徵作業報名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非現職公務人員: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一般服務/人事服務/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及證件,於114年6月16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理師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2吋照片、自傳)、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含開(執)業登記動態】、執業執照(正、反面)、護理相關工作證明、榮民證或權益卡等相關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訊報名地址:64055雲林縣斗六市榮譽路160號;聯絡電話:(05)5324100轉分機2110或1501;聯絡人:人事室蕭先生或保健組洪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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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6 | |
114-06-16 | |
114-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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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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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榮家護理師職缺公告.pdf | 114-06-04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