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 |
師(三)級 | |
藥師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 個月內)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藥學科系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3.經歷:具藥局運作及覆核醫師處方、熟悉長照領域實務尤佳。 4.專業證照:具藥師證書。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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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理藥事服務(含調劑、諮詢)與預防保健等業務之推行。 2.藥品庫存管理及管制藥品管理等相關業務。 3.一般行政與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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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 | |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藥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輔導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藥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4年10月31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藥師職缺)。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專業知能)。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通信報名地址: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聯絡電話:(02)2673-1201轉902;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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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13 | |
114-10-31 | |
114-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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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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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家藥師遴補職缺公告.pdf | 114-10-09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