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13-07-02
- 資料來源:南投縣榮民服務處
南投縣榮民服務處113年服務區座談會建議事項彙整
項次 |
建議事項 |
處理情形 |
備考 |
一 |
退除役官兵代表丘沛生先生建議:詢問有關就醫申請輔具方面,開立診斷證明書的醫院,是否有一定的分級?是否一定要大醫院才行? 退除役官兵代表賴奕銓先生建議:請問若要做假牙,有哪些規定?怎麼申請?
退除役官兵代表李蒼洲先生建議:有關住院補助,請問眷屬有無優惠?
退除役官兵代表楊涵翔先生建議:請問沒有就養榮民身分,是不是就沒有鑲牙補助?
退除役官兵代表李竹裕先生建議:健保卡就診看病時,診所為榮民弟兄免掛號費之分類規定? |
本處就醫承辦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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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輔導會 □賡續管制 ■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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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退除役官兵代表劉晃賓先生建議: 請問調整4%的俸金何時入帳?有看到網路上訊息內容是年金改革若18%分10年降低後,不領本金,本金可併入退休俸,不知真實性為何? 退除役官兵代表松東隆先生建議:有關退俸榮民優惠存款於117年7月1日前,勿提前解約或變更本金,是甚麼意思? |
本處退除給付承辦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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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輔導會 □賡續管制 ■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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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退除役官兵代表江燕雄先生建議: 請問就養金有調高4%嗎?
退除役官兵代表張耀文先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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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就養承辦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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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輔導會 □賡續管制 ■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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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退除役官兵代表施宜宏先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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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責任區輔導員洪瑞志回覆: 有關榮民亡故後,其遺眷及子女照顧問題,輔導會均有相關服務照顧措施,倘子女人數眾多,經濟上又陷入困境,可隨時告知榮服處,本處將以專案協助處理。
本處就養承辦人回覆: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4條退除役官兵年滿61歲榮民可辦理就養,因原住民的平均餘命較短,建議申請就養的門檻降低歲數,因涉及立法,會反映至輔導會。 另針對就養不動產限額650萬可否再放寬標準,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6條第7項,申請人及其配偶所有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現值依稅捐機關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所列現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但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或其他因公用或公益目的提供政府機關或公法人無償使用,致所有權人無法使用收益之土地,不列入計算。在法規中已對原住民土地有放寬依據,若是不動產公告現值調整至850萬,需經立法程序,會反映至輔導會。 |
□報輔導會 □賡續管制 ■解除列管
■報輔導會 □賡續管制 □解除列管 |
五 |
退除役官兵代表黃春田先生建議:配偶可否申請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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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急難救助承辦人回覆: 有關急難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急難救助金(最高新臺幣2萬元):
檢附文件:
本案因配偶住院,使榮民家庭發生經濟壓力,得申請急難救助。 |
□報輔導會 □賡續管制 ■解除列管 |
六 |
退除役官兵代表曾志煜先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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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服務網承辦人回覆: 本處目前已與二坪山莊簽訂特約商店,凡具榮民身分或持有數位榮福卡者,均得享有9折優惠,本處官網亦有其他優惠商家訊息。
本處退除給付承辦人回覆:很感謝您對榮服處之肯定,針對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規定放寬部分,因該規定係來自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所訂之【大學以上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業要點】,因涉及修正規定問題,須由本處提報輔導會後,做進一步的討論規劃。 |
□報輔導會 □賡續管制 ■解除列管
■報輔導會 □賡續管制 □解除列管 |
七 |
退除役官兵代表廖貴福先生建議: 我是義務役傷殘退除役官兵,目前領有贍養金,請問亡故之後,眷屬可否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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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退除給付承辦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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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輔導會 □賡續管制 □解除列管 |
八 |
退除役官兵代表彭進富先生建議: 很感謝榮服處辦理這樣的活動,讓我們有機會面對面溝通,也很感謝黃組長非常關心我們這些榮民,記得去年我去北部參加一個活動,回家後身體不適,剛好家中沒有人,請黃組長協助,他非常熱心,馬上幫我連繫家人及醫院,讓我能順利就醫,由衷感謝。 |
埔里及國姓地區輔導員王照煒答覆: 服務照顧榮民是我們的責任,我們秉持「榮民在哪裡,服務就在哪裡」的精神,希望能讓我們的榮民眷感受到我們的用心,當榮民需要協助時,我們都會在能力所及盡量協助,未來,我們會更精進,讓服務照顧更貼近榮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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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輔導會 □賡續管制 ■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