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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輔導會開放領取一次退伍金之榮民也能享有鑲牙補助,可將全口、半口補助金額調降,或是將申請年份時隔拉長等方式(如:每隔4年始可申請全口鑲牙補助延長為5年、補助金額4萬元調降為3萬元等),讓更多榮民可以享有福利。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建議輔導會開放領取一次退伍金之榮民也能享有鑲牙補助,可將全口、半口補助金額調降,或是將申請年份時隔拉長等方式(如:每隔4年始可申請全口鑲牙補助延長為5年、補助金額4萬元調降為3萬元等),讓更多榮民可以享有福利。
答覆:
  1. 囿於年度預算有限,本會現行補助公費就養榮民鑲牙每4年全口鑲牙上限4萬元,每2年非全口上限1萬5千元。
  2. 各級榮院亦提供非就養身分之榮民,即投保健保第6類第1目之無職業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其經醫師診斷後,使用本會核定之牙材,可享8折優惠。
  3. 各縣市政府均提供低收、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部分縣市提供65歲以上長者鑲牙補助,相關補助條件可逕洽各縣市區公所、社會局(衛生局)等協助。
發布日期: 110-09-14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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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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