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早期服志願役軍人並參加軍保,但退伍後實際從事農作,卻被農會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0-1條規定,排除農保對象之外,如此限制將影響服志願役軍人之權益及意願。

類別: 退除給付
問題: 早期服志願役軍人並參加軍保,但退伍後實際從事農作,卻被農會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0-1條規定,排除農保對象之外,如此限制將影響服志願役軍人之權益及意願。
答覆:

一、農委會針對未申領月退俸、45歲以下退伍官兵,實際從事農業參加農保乙節,已完成「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及「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110年11月11日函送立法院審議。

二、本會將持續關切法案審議進度,以維袍澤權益。

發布日期: 110-12-20
單位: 服務照顧處
分享
  • facebook
  • google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2965
  • 最近更新日期:110-12-20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