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其他 問題: 國防部針對服役期間有功人員會頒發獎章及證書,除獎章外能加發紀念狀,以表彰功在國家之榮民。 答覆: 旨揭表彰服役期間有功人員,係與「國防部」業務相關,非本會權責。惟本會秉服務照顧退除役官兵(眷屬)之精神,臺南市榮服處將瞭解您的詳細建議及需求後,函請相關權責機關協處。 發布日期: 110-12-20 單位: 服務照顧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