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就養養護 問題: 本人目前為公費就養榮民,想建議75歲以上的榮民是否可以免除就養驗證? 答覆: 一、現行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11條規定:「輔導會對於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退除役官兵,應每年定期辦理驗證。」,安置榮民就養,係以照顧年邁貧困或身心障礙等亟需照顧之榮民為目的,屬社會救助之一環,須訂定一定條件辦理。 二、本會持續檢視就養條件,適時修正就養相關法規,以照顧弱勢榮民生計。 發布日期: 113-07-11 單位: 服務照顧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