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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規定【未滿三十歲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含專科四、五年級),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70分以上。碩、博士研究生僅限就養榮民遺眷之子女可申請子女就學補助。】政府一直鼓勵年輕人從軍,上開規定建議不要限制就養榮民,應該納入一般榮民子女,以增加從軍誘因,亦能造福更多榮民子女。

類別: 服務照顧
問題: 有關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規定【未滿三十歲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含專科四、五年級),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70分以上。碩、博士研究生僅限就養榮民遺眷之子女可申請子女就學補助。】政府一直鼓勵年輕人從軍,上開規定建議不要限制就養榮民,應該納入一般榮民子女,以增加從軍誘因,亦能造福更多榮民子女。
答覆:

一、榮民榮眷基金會辦理大學以上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經費來源係由該基金會自行籌措經費有限,倘將來能獲得充足及穩定收入來源,再行檢討調整放寬。
二、另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大學以上清寒榮民子女獎學金每學期提供碩士生150名、博士生25名,每人1萬5千元之獎學金,鼓勵榮民子女向學,歡迎多加利用。

發布日期: 113-07-11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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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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