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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健保醫療補助,「有職榮民」至榮總看病按照退伍時官階一定比率補助。惟行政院核定「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從108年5月1日起,不論現職或退休的警察、消防、海巡及空勤人員,到國防部、退輔會、部立及指定等63家特定醫院就醫,都可免健保部分負擔。若於國防部及退輔會醫院就醫,除可免健保部分負擔外,更免收掛號費。建議「有職榮民」應予比照,由政府全額補助。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現行健保醫療補助,「有職榮民」至榮總看病按照退伍時官階一定比率補助。惟行政院核定「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從108年5月1日起,不論現職或退休的警察、消防、海巡及空勤人員,到國防部、退輔會、部立及指定等63家特定醫院就醫,都可免健保部分負擔。若於國防部及退輔會醫院就醫,除可免健保部分負擔外,更免收掛號費。建議「有職榮民」應予比照,由政府全額補助。
答覆:

一、本會現行補助有職榮民健保部分負擔,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下稱就醫辦法)之規定,有職榮民於本會所屬各級榮院就醫,依退伍官階補助一定比率費用(上校級20%;中、少校級50%;尉級70%;士官及士兵級100%)。
二、爰此目前提供榮民就醫補助,仍較一般國民優渥,有職榮民於無職業期間,仍可改以6類1目身分投保健保,享有無職榮民就醫補助權益。且有職、無職榮民至本會所屬各級榮院及國軍醫院就醫均免掛號費。
三、有關有職榮民比照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至本會所屬之榮民醫院就醫,由本會全額補助部分負擔一節,本會刻正辦理就醫辦法修正草案預告中。
 

發布日期: 113-09-26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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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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