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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輔導會將退除役特考,視為就業安置作法,故無法申請就學補助,建議凡屬退除役特考人員,亦可申請就學補助費用。現行榮民就學補助規定,國立研究所補助2萬元,私立4萬元,但國立、私立收費標準見趨一致,但補助卻額度差異過大,易引發鼓勵榮民讀私立學校不當聯想。

類別: 就學就業
問題: 目前輔導會將退除役特考,視為就業安置作法,故無法申請就學補助,建議凡屬退除役特考人員,亦可申請就學補助費用。現行榮民就學補助規定,國立研究所補助2萬元,私立4萬元,但國立、私立收費標準見趨一致,但補助卻額度差異過大,易引發鼓勵榮民讀私立學校不當聯想。
答覆:

(一)政府資源有限,為讓有限資源照顧更多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本會輔導之退除役官兵,除就醫外,合於就業、就養、就學之規定者,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故透過退除役特考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屬本會就業安置之一環,爰無法申請就學補助,惟學業成績優異者,仍可申請獎學金,以鼓勵認真向學。

(二)學雜費補助方面,經參考退除役官兵申請案實際繳費金額,私立大學研究所收費金額仍較公立大學研究所為高,為使退除役官兵安心向學,減輕學費負擔,仍以維持現行補助為宜。另為落實「強化軍人在職及退伍後的競爭力」之政策,本會自106年度起,以激勵角度出發,已將學費補助由每學期 2~4 萬提高為 3~5 萬元,期有效協助退除役官兵取得學歷,增進就業力。

發布日期: 106-04-05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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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0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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