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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年配眼鏡作業,是否可至廠商那配好後再給榮服處來發送,因可避免去拿取眼鏡時,廠商會變相加價索取費用才可領取問題發生,謝謝。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每2年配眼鏡作業,是否可至廠商那配好後再給榮服處來發送,因可避免去拿取眼鏡時,廠商會變相加價索取費用才可領取問題發生,謝謝。
答覆:

一、依本會作業要點規定,凡視力衰退至100度以上榮民,檢附榮民身分證明文件及合格醫療院所、驗光所開立之驗光單,每2年可向各縣市榮服處及榮家申辦免費配製眼鏡乙次,並逕向各榮服處及榮家填寫眼鏡寄送地址,合約廠商將於配鏡完成後寄送至申請榮民所填寫之地址。
二、倘有合約廠商變相加價索取費用才可領取之情事,請務必向本會承辦處反映,俾利即時處理。

發布日期: 115-09-15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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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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