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
對於協助開發池上農場之場員,居住在該地已有3、40年,所修繕房屋的費用已高於所獲得之補償金額。該土地已由農場交由國產局,土地及房屋均已改為國產局,而非居住人之姓名,建議輔導會能協助將有房屋稅籍者更改為現住榮民所有,或尚未設籍者改為現住者設籍。 | |
有關池上地區之農場場員原居地設籍事宜,本場已在處理,只要在82年01月07日前居住該地並取得水電證明,即可先向農場提出申請,由農場協助向國產局以承租或申購的方式辦理;另申請人檢附農舍自建或補助興建佐證資料(如三對等補助等),由農場協助查對資料轉送稅務局更改稅籍方式,以助釐清地上房屋權屬之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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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31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