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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請領資格述明:「滿55歲之原住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無下列規定之一者,於國民年金法施行後,得請領『原住民給付』每人每月3,000元…」。建議輔導會就養安置標準,針對原住民的照顧,是否能比照上述標準提前領取。

類別: 退除給付
問題: 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請領資格述明:「滿55歲之原住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無下列規定之一者,於國民年金法施行後,得請領『原住民給付』每人每月3,000元…」。建議輔導會就養安置標準,針對原住民的照顧,是否能比照上述標準提前領取。
答覆:

依輔導條例第16條第1項:「退除役官兵身心障礙或『年老』,無工作能力者,應專設機構,採全部供給制或部分供給制安置就養;…。」本會將年老條件設定為61歲,已較一般「年老」定義(65歲)寬鬆,有關原住民榮民申請就養年齡降低為55歲,倘原住民權益相關法令定義原住民「年老」為55歲以上,本會則配合辦理。

發布日期: 104-12-31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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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0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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