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給付 | |
考量社會物價水準,建議領取年終慰問金之條件放寬,調整至支領政府軍公教退俸人員年終慰問金月領3萬元以下者,即可領取。 | |
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事宜,依行政院102年10月2日院授人給字第1020050596號函及「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行政院自102年起,改以月退俸在2萬元以下之退休(伍)人員為發給對象,並賦予制度化調整機制,103年至108年每年公告調整月退休金(俸)基準數額,均訂為2萬5千元以下。旨案建議事項,本會將適時向行政院爭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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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0-08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