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目前未就養八二三榮民每年領有三節慰問金2,000元,該金額過少,無法達到照顧未就養八二三榮民實質效益,建議政府三節慰問金提高為5,000元,以符合政府照顧未就養八二三榮民之美意與精神。

類別: 服務照顧
問題: 目前未就養八二三榮民每年領有三節慰問金2,000元,該金額過少,無法達到照顧未就養八二三榮民實質效益,建議政府三節慰問金提高為5,000元,以符合政府照顧未就養八二三榮民之美意與精神。
答覆:

一、一般榮民三節慰問金發放,係依年度預算額度,依家境清寒者優先發放,惟政府對「八二三戰役」參戰義務役官兵,保衛臺海安全之貢獻,極為推崇與尊重,且參與八二三戰役之義務役官兵服役期間,未如志願役人員領有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等福利待遇,退役後亦無法享有如志願役人員領有月退俸或一次退伍金,政府為感念八二三戰役義務役參戰官兵在臺海保衛戰役捍衛臺海地區安全之貢獻,基於「崇功報勳」德意,爰對未就養之八二三戰役義務役榮民發放三節慰問金,以資肯定。

二、鑒於國家財政及福利資源有限,慰問金加發須考量國家之經濟及財政狀況,將福利資源有效利用與妥善分配,宜俟財政狀況改善並有餘裕時,再行擴大照顧範圍,尚請諒察。

發布日期: 109-11-09
單位: 服務照顧處
分享
  • facebook
  • google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3684
  • 最近更新日期:109-11-09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