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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牙補助不應僅限就養身分申請,建議應就年齡區分或其他條件設限。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假牙補助不應僅限就養身分申請,建議應就年齡區分或其他條件設限。
答覆:

一、囿於鑲牙經費較高,本會年度預算有限,現行僅限公費就養榮民每2年或4年申請1次鑲牙補助。各級榮院亦提供榮民自費鑲牙8折優惠。

二、另各縣市政府均提供低收、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相關補助條件可逕洽各縣市區公所、社會局(衛生局)等。

發布日期: 109-11-09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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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0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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