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建議榮民配鏡自兩年免費配發一次更改為四年一次,以節省資源。 答覆: 為照顧弱勢退除役官兵,本會現行以每2年1次,實物補助方式,提供其生活所需之一般老花、近視、散光老花及散光近視眼鏡,每2年擇配1付為原則。退除役官兵可視需求決定於2年或2年以上申辦1次。 發布日期: 109-11-10 單位: 服務照顧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