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8-04-30
- 資料來源:就醫保健處
近日有關媒體報導「爭取榮民票,5月1日起全國6家醫院提供榮民就醫待遇」其內容載述:「......退輔會證實,退伍榮民未來在6個轄內沒有退輔會與軍醫院的縣市也有醫院能享受榮民就醫待遇。這6家指定醫院包括:雲林臺大分院、新北三重部立醫院、苗栗、彰化、金門部立醫院、連江縣立醫院。5月1日就可開始實施......。」一節,本會澄清說明如下:
一、警察消防海巡空勤醫療照護實施方案於108年5月1日實施,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至本會、國防部所屬醫療機構(院所)就醫免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費用由政府全額補助;至衛生福利部部立醫院及2家指定醫院(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連江縣立醫院)就醫健保部分負擔費用亦由政府全額補助。
二、有關榮民就醫權益,仍維持不變:
(一)掛號費優免:目前榮民於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均免收門(急)診掛號費;至國防部所屬醫療機構就 醫須負擔0至10元掛號費;至其他醫院包含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衛生福利部苗栗、彰化、金門醫院、連江縣立醫院就醫時,本會並不補助掛號費。
(二)健保部分負擔優免:本會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輔導條例及就醫辦法等,持續提供無職榮民至所有健保特約醫事機構(含衛生福利部部立醫院、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連江縣立醫院)健保部分負擔補助;另有職榮民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依退伍官階補助一定比率健保部分負擔(上校20%;中、少校50%;尉級70%;士官兵100%),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以外之其他醫療機構(含前述之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衛生福利部苗栗、彰化、金門醫院、連江縣立醫院)就醫時,仍須自付健保部分負擔。
發稿日期:108年4月30日
發稿單位:就醫保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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