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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案件線上申請陳述意見或言詞辯論

為保障您的權益,在您使用線上陳述意見或言詞辯論前,請詳閱以下說明:
  1. 訴願人、參加人及訴願代理人得申請陳述意見或言詞辯論。
  2. 所申請案件須已向本會提起訴願,且尚未結案者。
  3. 本會如同意陳述意見之申請,將另行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於指定時間及處所陳述意見;本會如不同意陳述意見,將於訴願決定書中敘明否准之理由。
  4. 本會受理言詞辯論申請後,將依職權審酌有無進行言詞辯論之必要。如同意言詞辯論之申請,會另行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於指定時間及處所進行言詞辯論。本會如不同意言詞辯論之申請,將於訴願決定書中敘明否准之理由。
  5. 請完整正確填妥下列各欄位,以免造成無法受理情形,而影響您的權益。
  6. 如有其他問題,請洽本會訴願會(02)2757-1766、(02)2757-1470。

申請資料*為必填項目

例:屏縣處字第10400012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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