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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取消榮民學習補助的次數上限,提高購買教材與函授補助款,並提高對於配偶的學習補助。

類別: 就學就業
問題: 建議取消榮民學習補助的次數上限,提高購買教材與函授補助款,並提高對於配偶的學習補助。
答覆:

就業考試進修補助相關建議回復如下:

一、就業考試進修補助係為鼓勵退除役官兵報考國家考試及公營機構考試,補助其補習、教科書及教材費用。

二、為利國家資源有效運用及彈性、適性選擇補教課程,本會參考坊間補教課程金額及退除役官兵需要,補助總額度已由4萬元提升至5萬元,每人可申請4次,並取消單次補助1萬元限制。

三、統計歷年補助情形,申請金額近八成小於5萬元、申請次數多為2次以下(佔97.6%),現行規定已滿足多數退除役官兵需求,未來則依實際需要及政府財政能力滾動檢討辦理。

職業訓練補助辦法相關建議回復如下:

一、本會職業訓練補助主要以輔導退除役官兵提升技能及增加職場競爭力為目的,補助總額度8至12萬元。

二、因眷屬本身並無補助額度,亦非本會輔導服務對象,須由退除役官兵本人同意將額度分享給眷屬使用,且最多僅能使用補助總額度的二分之一(4至6萬元),尚祈諒察。

 

發布日期: 112-08-24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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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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