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保健 | |
總統有感警消人員的危險性,除了因公殉職警消人員提高撫卹之外,對警消人員身體健康醫療也比照軍人就醫福利辦理,未經過決策討論,就由軍醫院承受,認為此舉嚴重壓縮榮民福利,建議警消人員醫療福利由衛福部所屬醫院負責,確保榮民醫療權益。 | |
依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規定,前述人員至所有適用醫院就醫,免健保部分負擔,至本會及國防部所屬醫院就醫掛號費亦免繳;榮民所有就醫優惠均維持不變,前揭方案之實施不會排擠榮民就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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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0-08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