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9-09-16
- 發布單位:就醫保健處
申請以公務預算補助身分入住本會所屬醫療機構附設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含護理之家)
一、適用對象:
(一) 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民。
(二) 本會九十七年九月十七日輔陸字第0九七000四二五二號函核准入住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之貧困無依榮眷或遺眷。
(三) 未支領退休俸生活貧困之榮民。
(四) 退役少校以下支領退休俸生活貧困之榮民。
(五) 新入住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之貧困無依榮眷或遺眷 。
(六) 其他有特殊原因者。
二、申請入住資格經醫師診斷或出具意見書,並註明有住宿式長照服務需求者,得申請入住。
三、適用對象(一)、(二)及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之適用對象(三)~ (六)於入住住宿式機構期間,團體照顧服務員費用由本會編列公務預算支應,其餘對象需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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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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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榮總分院附設護家床位資訊.pdf | 109-09-16 | 5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