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
薦任第9職等 | |
科長(職務編號 A650050) | |
經建行政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升等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銓審薦任第9職等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仍在職,且未受轉調限制。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工作熱忱。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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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投資事業科全般業務如下: 1.會薦副總經理以上人員推薦、經理級人員遴選。 2.會薦副總經理以上人員考核。 3.轉投資事業董事會議案、重大事項審核。 4.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檢討。 5.經營事項協調及督導。 6.會薦經理人員職前及在職講習、會派董事研習。 7.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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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 |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倘未滿5年則檢送任公職期間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無則免附)、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資料說明: (1)「外補甄選報名表」【表格請搜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各機構外補甄選作業規定」→附件三外補甄選報名表】,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2)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或odt檔案格式),於114年7月14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郵寄至vac077169@mail.vac.gov.tw(聯絡電話:02-27571673;聯絡人:葉小姐。),以利彙整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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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08 | |
114-07-14 | |
114-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