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 | |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 社會工作員(A980080) | |
| 社勞行政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具外國國籍者。 3.公務人員普通、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 4.現職經銓審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5.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ㄧ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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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負責責任區榮民(眷)全般服務照顧及就業開案人員後續追蹤服務工作。 2.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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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縣臺東市青島街55號。 |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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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7-02 | |
| 115-07-10 | |
| 115-07-02 |
附件下載
|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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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臺東縣榮服處社工員外補公告.pdf | 115-07-01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