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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軍人創業利息補貼部分,目前只限於通過青年創業貸款,常因年齡超過被排除在外,期能增加退伍軍人團體為創業貸款補助為對象並且增加農業生產設備貸款或補助。 | |
(一)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符合下列資格皆可申辦本會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並無侷限於青年創業貸款通過者: 1.應為所創事業負責人,且實際參與工作者。 2.獲得各級政府創業貸款,並正常繳息者。 3.未領有各級政府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者。 4.未接受本會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者。 (二)經查目前各級政府創業貸款,申請年齡限制從20歲至65歲皆有,並無侷限於青年者才可貸款,如勞動部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經濟部企業小頭家貸款等申請年齡限制皆可達65歲,提供有意創業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申辦。 (三)「志願役退退除役軍人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之立法依據及目的是為減輕志願役退除役軍人退伍後之創業負擔,及增加募兵誘因,其補助對象是依暫行條例第3條第2款所定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另建議補助對象納入退伍軍人團體,惟團體負責人身分、團體人員組成等條件是否符合立法目的及精神,本會須進一步參酌研究。 (四)基於政府資源共享,避免資源重複及排擠,農委會已推出相關農業產業設備貸款或補助,如「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等,提供有意從農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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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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