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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篇】我的父親是榮民,前陣子他往生了,我母親可以繼續享有他榮民的就醫優待,請問該如何辦理?
- 發布日期:110-07-21
- 資料來源:就醫保健處
- 先至戶籍或通訊所在地之榮民服務處辦理「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212-154。
- 再持「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身分證、健保卡、印章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各區業務組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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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閱次數:14072
- 最近更新日期:1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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