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志願役滿十年
- 因作戰或因公致病、傷或身心障礙
- 曾參加民國四十七年八二三戰役及其他經國防部核定之重要戰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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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證件
- 申請榮民證申請資格暸解更多
一、志願服現役滿10年以上,依法退伍除役之軍士官兵。
二、於79年2月9日前入營服志願役軍(士)官、於94年8月9日前入營之志願役士兵,經國防部證實現役年資符合當時規定者。
三、因作戰或因公致病、傷或身心障礙而失去工作能力,於退伍除役後,生計艱難需長期醫療或就養,其傷殘經鑑定合格者。
四、曾參加民國47年八二三臺海保衛戰役之軍士官兵(含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及其他經國防部核定之關係國家安全之重要戰役,經國防部核認有案者。
附記:退除役官兵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各項所定之情形者,停止榮民權益。
檢附文件
一、身分證正本。
二、最近三個月一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張。
三、申請表(可至本會官網下載列印或由榮服處提供)。
四、退伍令或退伍令遺失證明書正本。
五、委託代辦者:申請人附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
附記:
1、身分證、退伍令請提供正本,由榮服處查驗影印後發還。
2、本會資料庫已建置資料之新進退除役官兵可免附退伍令、申請表。
- 申請榮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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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服務照顧
- 榮民子女午餐補助就讀國中、國小之榮民或榮民遺眷子女,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或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等條件者,得申請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補助金,每日以80元計。暸解更多
- 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 周祖孝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 急難救助與慰問
- 法律諮詢服務
- 大學以上子女就學補助
- 榮民子女獎學金符合榮民榮眷基金會獎學資格之榮民子女,就讀國內大學校院及研究所博、碩士班,核發博、碩士生1萬5千元,大學生1萬2,000元獎學金;就讀國外高中、大學及研究所,符合國外求學菁英圓夢計畫獎學資格者,給予40~50萬元一次性獎學補助。暸解更多
- 榮民子女午餐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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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就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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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就醫
- 國軍醫院就醫優惠榮民(無論有無職業)至國軍醫院就醫免掛號費。暸解更多
- 健保保費補助
- 健保部分負擔
自付額補助無職業榮民在健保特約醫院看病,其「健保部分負擔自付額」由本會全額補助。有職業榮民如果在本會所屬醫療機構看病,上校級補助20%;中、少校級補助50%;尉級補助70%;士官及士兵級補助100%。暸解更多 - 掛號費補助
- 住院補助一、無職業榮民住院補助:暸解更多
(一)在非本會所屬醫療機構住院,全額補助部分負擔費用。
(二)在本會所屬醫療機構住院,享有下列補助:
1、全額部分負擔費用。
2、榮總2人病房費差額(健保第五類榮民亦同)。
3、本會核准之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
二、「公費就養榮民」住院補助:
(一)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住院,有伙食費差額補助。
(二)具公費就養身分或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另提供照顧服務員之補助。
三、「有職業榮民」住院補助:在本會所屬醫療機構住院,依退伍官階補助一定比率部分負擔費用(上校級補助 20%;中、少校級補助50%;尉級補助70%;士官及士兵級補助100%)。
四、經評估須長期照護之貧困榮民,核准入住各榮總分院護理之家期間,補助其照護費、藥衛材費用。 - 輔具補助
- 國軍醫院就醫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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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訓逐夢
- 委外訓練
- 產訓合作
- 自辦訓練本會設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1所,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及就業輔導等工作。職訓中心擁有現代化的教學設備與場地,並建置完善的規劃、設計、執行、查核、成果評估管理系統,教學品質通過TTQS金牌認證及國家人才發展獎,為全國頗負盛名的職訓機構。職訓中心目前開設餐飲、資訊、精密機械、物業管理、機械修護、能源、創意設計及觀光休閒等八大職類訓練課程,並廣邀具有實務經驗的業界名師授課,協助學員習得一技之長,結訓學員在職場的表現廣獲好評,歡迎退除役官兵報名參訓。暸解更多
- 職業訓練補助以就業為目的,凡參加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行政院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持有勞動部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TTQS)有效證書之民間職訓機構所辦訓練及本會公告補助班次,以補助訓練費用方式,開放自行參訓。參訓前向所在地榮服處申請,訓後4個月內就業,向原核定榮服處申請補助,補助總金額8-12萬元。暸解更多
- 職業訓練機構輔導
就業獎勵為協助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提升就業競爭能力,本措施對職訓機構辦理志願役退除役軍人職業訓練,訓後並輔導順利就業績效優良者(輔導就業率達百分之35至55以上者),區分3個級距,給予新臺幣3,000元至5,000元不等之就業獎勵金。暸解更多
- 委外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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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情報
- 會內及轉投資事業機構就業本會所屬農林機構(如清境農場、武陵農場、福壽山農場...)任用新進人員時,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本會轉投資事業機構(如欣欣客運公司...)遇有職工出缺甄試時,條件相當而為退除役官兵者亦優先進用。暸解更多
註:本會為安置退除役官兵順利轉業,創設農、林、工業等事業機構或投資民營企業,惟近年來配合政府民營化政策,創設機構就業機會逐年漸少,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工作轉為推介至一般民間企業就業為主。 - 外介就業輔導會為協助退除役官兵順利就業、重返職場,積極與各區域內企業、工商團體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拓展就業管道,並結合各地區既有就業服務資源,以期推介榮民(眷)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成為企業的好幫手。 另與專業機構合作,提供職業適性評量、職涯諮詢、職涯講座及就業媒合等服務,並逐一針對個案需求,協助輔導順利就業,期退除役官兵能繼續貢獻經驗、智慧、心力,以服務社會、報效國家。暸解更多
- 民營企業進用退除役軍人獎勵為鼓勵企業進用退除役官兵,明訂民間企業進用志願役退除役軍人達一定比率,經審查績效卓著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至四十萬元獎勵金。另對於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有具體事蹟之企業,經審查獲選者,於榮民節大會公開表揚。暸解更多
- 創業諮詢輔導為協助退除役官兵降低創業風險,提高創業成功機率,委由專業機構,安排顧問輔導有創業需求者撰寫貸款計畫書,協助已創業者適時導入政府資源,申辦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促進事業穩定發展。透過創業知能課程、研習活動、講座等方式,協助個案了解創業風險、充實營銷財管等知能。暸解更多
- 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 榮光商店 創業者的夢想園區為協助已創業之榮民(眷)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行銷產品,本會已建置「榮光商店創業者的夢想園區」網站(https://go.vac.gov.tw),協助創業者行銷產品與服務,並統合創業資訊亮點,提供消費優惠,以提高店家曝光率,達到協助行銷的效果。暸解更多
- 轉任公職考試本會為配合退除役官兵轉任公職需要,自民國47年起洽請考試院舉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92年起舉辦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以增進退除役官兵就業機會。暸解更多
註:本考試之退除役軍人,係指具退除役官兵身分,且領有榮譽國民證者。另自105年4月起,現役軍人服役十年以上、或因作戰或因公致病、傷或身心障礙經核定有案者,退前2個月得應本項考試。
- 會內及轉投資事業機構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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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就學
- 推甄就讀大專校院本會與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等多所大專校院合作,每年於4至6月辦理二專、二技、四技/大學推甄考選作業,輔導退除役官兵順利就讀大專校院。暸解更多
一、推甄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專校院二專進修部:
109年本會辦理二專進修部推甄計有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等9校。
二、推甄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專校院二技進修部:
109年本會辦理二技推甄計有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等11校。
三、考選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學暨技術校院二年制進修部:
109年本會辦理二技考選,計有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等16校。
四、考選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學校院四年制進修部在職專班暨進修學士班:
109年本會辦理四技/大學考選,計有國立臺北大學等47校。 - 就學補助獎勵為激勵、獎勵退除役官兵繼續就學深造,凡就讀國內具有正式學籍之大專校院及研究所或出國就讀研究所攻讀碩、博士者,提供學雜費補助每學期20,000~80,000元/每學期;成績優異獎勵擇優每學期10,000元(名額400人)。暸解更多
- 就學生活津貼為使經濟弱勢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再就學者,於就學期間減輕其經濟壓力,申請本會就學補助之退除役官兵,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者,就學期間按月核發就學生活津貼5,900元。俾以認真向學,充實專業知能,提升就業競爭力,以順利就業。暸解更多
- 大專校院進修補助校級以下退除役官兵參加國內大專校院推廣教育、學分班、空中大學(專校)函授班,可向各地榮民服務處申請學雜費補助,每人補助總金額以12萬元為上限,加強輔助對象補助總金額以16萬元為上限,以補助12次為限,每年限申請3次。暸解更多
- 就業考試進修補助校級以下退除役官兵參加政府立案補習班補習,且實際報名參加考試院辦理之國家考試及國(公)營事業機構進用考試,其補習課程、購買教材及考試用書等費用可向各地榮民服務處申請補助。補助總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補助次數以4次為限,每年限申請1次。暸解更多
- 入學加分優待
- 推甄就讀大專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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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俸退除給付
- 退除給與扣繳所得稅一、經國防部協商財政部同意,已於12月16日台財稅字10804633291號函釋,軍人年改後,原由退撫基金支付之退俸,改由本會支付的部分,仍維持免納所得稅,並追溯自107年7月1日起計算。暸解更多
二、本會將配合財稅機關之相關計畫期程,於109年辦理申報與退稅並個別通知受影響人員,以維護榮民(眷)權益。 - 遺屬改支領俸人亡故,遺族可請領改支下列給付:暸解更多
一、遺屬年金:
遺族為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之子女可改支遺屬年金。
二、遺屬一次金:
不符申請遺屬年金之遺族,僅能依優先順序共同領受一次金。 - 子女教育補助費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中校階(含)以下人員,子女在臺灣地區居住,就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肄業正式生,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暸解更多
- 領取退除給與
- 製發備除役軍人眷屬證依法退伍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父母、配偶及子女(未成年或未婚成年就大學或身心障礙者),持有備除役軍人眷屬證者可享有用水、用電優待(僅限申辦一戶)、各榮民總(分)院、軍醫院及門診中心就醫優待(部份掛號費優惠)及國軍英雄館住宿優待。暸解更多
- 水電優待申辦
- 退除給與扣繳所得稅